根据全国工程教指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梁坤等71名研究生毕业信息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院反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