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相关项目管理要求,现将结题和清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清理范围
本次的结题和清理范围为2018年以来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并授权学校管理的科研项目。
二、结题和清理流程
(一)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题要求,将项目结题申请材料、10分钟左右的汇报PPT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根据结题要求,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结题申请材料及PPT报送科研处。
(三)答辩评审。科研处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答辩评审。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专项验收流程:项目组报送验收申请函或免鉴定申请函+验收材料、验收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经费超100万要第三方审计报告)到科研处邮箱gssk6675@gpnu.edu.cn。经科研处审核报教育厅获批准后方可组织验收。
三、结题和清理要求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材料要求
结题申请材料应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具体包括:结项审批表(附件1,经财务处盖章)、项目申请书和成果佐证材料。另附财务报销明细(经财务处盖章),单独放置。
成果佐证材料中,论文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研究报告需提供采纳证明和报告全文;著作需提供原件,单独放置。成果需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请勿纳入结题申请材料中。
2.免鉴定条件
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后,研究成果标注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材料要求
结题申请材料应双面打印,连同封面胶装成册(相关模板见附件2)。排版顺序依次为:结题报告、课题申报书、鉴定结题申请书(经财务处盖章)、研究报告、课题成果公报、论文、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另附财务报销明细(经财务处盖章),单独放置。
成果佐证材料中,论文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研究报告需含采纳证明和报告全文;著作成果需提交原件,单独放置。成果需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请勿纳入结题申请材料中。
2.免鉴定条件
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的,厅级评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
(2)主要成果主体部分被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3)课题最终成果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发表或转载,或有2项以上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须在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时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和转载的成果原件,由学校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准。
四、其他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延期不得超过两年,逾期将不予结项,一律按撤项处理。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结题,并做好跟进工作。
五、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结题申请材料(一式5份)、免鉴定材料(一式1份)报送行政楼607室。电子版请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整理后发送到邮箱gssk6675@gpn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75。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doc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模板.rar
科研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