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为促进教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教科研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确保教科研评审过程公正、公平,提高评出项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决定深入开展评审专家库建设。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在从事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评审工作过程中接受研究院的监督和管理;

(二)专业技术水平高,熟知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人员,专家入库年龄限制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四)专家本人同意从事并能够胜任评审专家的相关工作,承诺按规定完成有关评审工作。

二、入库原则

(一)推荐遴选原则

通过各有关单位统一推荐,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组织遴选程序后入库。入库专家范围为全国。如专家已退休,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二)专家信息完整原则

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须按要求报送专家信息。

(三)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实际评审工作情况,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如因专家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履职时,可申请退出。专家库信息每年组织更新一次。如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掌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也可及时更新。按照规定建立黑名单清单管理制度,如部分专家在实际评审工作中出现专业欠缺、有失公平等情况,及时将相关专家移出专家库。

(四)分类匹配原则

专家入库时,根据专家擅长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在实际评审中,根据专业匹配进行专家抽取。

三、推荐程序

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推荐表(word版)和单位汇总表电子版(盖章pdf扫描版和word版)于2023年6月27日12: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ssk6675@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科研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