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9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延期到期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结项要求: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044197.html)。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科研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受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也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工作。
三、个别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交材料至科研处607室。
四、所有结题或变更等材料电子版先上传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科研处审核之后再打印装订。
五、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一律作撤项处理,停止预留经费拨款,冻结并追回已拨出经费余款。被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或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20-38256675)
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附件:201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