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的要求,现启动亚星会员登录2021年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 结题项目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期的科研平台和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附件2。

二、 结题要求

(1)对项目实施期已满的项目,请填写相应项目类别验收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对平台类项目,请按照各类平台验收模板,填写相应平台类别的验收材料(验收会议议程和验收专家推荐名单由科研处负责填写),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如需延期,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相关材料见附件3。

(2)根据《亚星会员登录“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67号)文件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或是验收(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全校通报、责令整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创新强校”科研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暂停下一年度“创新强校”科研项目申报的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电子版验收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理工类:kyc123456@gpnu.edu.cn,人文社科类:gssk6675@gpnu.edu.cn)。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理工类:行政楼608室,人文社科类:行政楼607室),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理工:邱老师、周老师;联系方式:020-38265406;

人文社科:李老师、杨老师;联系方式:020-38256675


附件:1. 2021年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待结题验收清单(理工类)

    2. 2021年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待结题验收清单(人文社科类)

    3.教育厅各类平台和项目验收表格


科研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