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亚星会员登录“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请2014年至2017年的“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负责人查看附件通知,并根据自己的项目进展,开展相应工作:
1、对项目实施期已满的项目,请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结题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对平台类项目,请按照《各类平台验收指引及表格》开展结题工作。如需延期,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各个校级科研团队与平台负责人,请按表格登记成果,并做好佐证材料按期验收。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师院〔2017〕273号)文件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或是验收(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全院通报、责令整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创新强校”科研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暂停下一年度“创新强校”科研项目申报的资格。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6日前送交科研处,理工类送科技科,人文社科类送人文社科处。
科研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