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首轮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于2017年设立,由广州市社科联评审认定,报广州市委宣传部备案,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到2019年12月到期。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要求,按照《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阵地建设,拟设立新一轮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现将申报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规定,推进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网络构建,促进社科研究成果转化,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在社科宣传普及工作中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提高我市广大市民的人文科学素养,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普场所,可以向市社科联申请认定为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一)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宣传单位,包括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历史文化场馆以及其他具备社会科学普及功能的机构或者场所;

    (二)具有能够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场地,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能够向公众开放;

    (三)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

    (四)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开展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五)能够每年根据需要投入相应的经费用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和相关设施的更新。

    三、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广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在广州社科网(http://www.gzsk.org.cn/)或“广府新语”微信公众号下载《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填写表格经所学校盖章后,连同申报单位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广州市社科普及基地基本情况登记表”,所有材料一式3份,于6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609室,社科处统一送至市社科联科普部(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215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kpb2016@126.com。

    四、认定评审

    (一)评审方式

    1.市社科联组织广州地区社科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具备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支撑条件,能够有效地面向群众开展经常性、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

    2.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市社科联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复评,采用会议答辩评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审认定。

    3.为保持一定的连续性,2017年已确认为“广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的16家单位,直接进入新一轮的会议答辩评审环节。

    4.考核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考核评审结果认定新一轮的“广州市社科普及基地”。

    5.经评审认定的基地,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并由市社科联授予“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

    (二)评审时间

    2019年6月

    (三)评审内容

    1.组织领导(权重15分)

    包括拟申报社科普基地的单位是否配备负责社科普及工作的领导机构、专兼职人员工作队伍和相关工作经费。

    2.阵地建设(权重20分)

    包括拟申报社科普基地的单位是否具有能够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软硬件设施和平台载体。

    3.管理制度(权重15分)

    包括定期向社会公布社科普及活动安排及活动开展情况的社科普及基地工作制度或办法。

    4.科普活动(权重35分)

    包括拟申报社科普基地的单位曾经组织的社科普及活动情况以及制作出版的社科普及资料情况。

    5.社会影响(权重15分)

    包括拟申报社科普基地的单位近年来获得社会荣誉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1.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3.广州市社科普及基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社科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