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核发2018年科研业绩金和遴选硕士导师,请于3月27日前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并上传支撑材料。职称评审、学科建设等都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材料为准2016年底科研处、人事处、规划处、研究生处联合发布了“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统计科研成果的补充通知”http:/info/1040/15785.htm ,强调了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相关要求。希望在成果审核期内,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成果信息,二级单位认真审核提交,共同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处相关科室解决。

 

 

科研处

2019年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