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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务处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最新要求,即日起对科研项目中支出劳务费和绩效部分将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和项目预算实施,请需要支出劳务费和绩效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申报预算填写《科研项目劳务费和绩效发放统计表》,并连同项目预算表扫描件于2018年11月26日前一起报送科研处,(理工类项目请发送至996741528@qq.com,人文社科类项目请发至邮箱372412751@qq.com)。逾期未申报者,财务处将停止该项目劳务费和绩效支出。
科研处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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