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批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有意愿的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在专家库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我院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1,材料提交地址为校本部行政楼6楼610科研处产学研合作科。

一、申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邵娟、武月娇、刘延君电话:020-32210167传真:(020) 32210167E-mail:info@gdzl.gov.cn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联系人:张宇鹏;电话:020-38257683;E-mail:44591763@qq.com。

二、专家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何元,电话:020-87395002-812

科研处

2017年8月29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批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粤知规函〔2017〕5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我局拟开展第二批入库专家人选征集工作,征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审核公示后入库,实行动态管理。现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专家申报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广东省内常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以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65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之一,且执业5年以上;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3)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专业技术专家

    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经济管理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我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我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4.媒体专家

    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从事知识产权(或相近领域)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宣传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在全省宣传工作方面有较高知名度,能熟练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或参与过5次以上知识产权(或相近领域)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5个以上知识产权(或相近领域)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

    二、申请入库程序

    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

    (一)申请

    1.申请方式: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平台”(http://expert.gdipo.gov.cn/)(以下简称“专家库平台”)注册账号,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附件;填报完成后,直接从专家库平台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交推荐单位审查,非专家库平台生成的纸质材料(无水印)视为无效材料。专家库平台首页提供“平台操作指引”。

    2.申请专家类别说明:知识产权专家分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及管理7个领域,每位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在申请表“专长领域”中选择不超过3个领域;专业技术专家分为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8个领域,每位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选择1 个领域;申请知识产权专家的,若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专长,可同时选择一个专业技术领域专长。

    3.其他说明:专家类别以入库申请表“专长领域”选择的领域进行分类,请选择本人最擅长、最专业的领域;“工作经历”要围绕所选择专长领域进行阐述,选择一个领域以上的,要分别阐述各领域从业的相关经历,并提交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从业经历及附件证明材料的专长领域,视为无效。

    (二)推荐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真实无误的,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申请人纸质材料报我局。

    省内各高等院校的申请入库人员由本校推荐,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各研究所的申请人员由省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推荐,省直各有关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所在地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审核

    我局对申报材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我局批准入库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三、申请材料

    1.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6.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7.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请及推荐时间

    申请人在专家库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

    推荐单位推荐函及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娟、武月娇、刘延君,电话:020-32210167。

    传真:(020) 32210167,E-mail:info@gdzl.gov.cn,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栋213室(邮编:510670)

    (二)专家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何元,电话:020-87395002-812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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